當然可以。
小宅一直把『產品』和『服務』分開計價,不管是地板還是傢俱,讓客人選擇保有彈性。
產品品質看品牌大概就知道了,但服務需求真的因人而異,有的客戶是花錢沒關係,只要把後續事情處理好就行了; 有的客戶單純只想要好品質產品。
另外,小宅大都是開『地板團購』和『傢俱團購』,交期長達5~6個月,100%全額付款情況下,要客人『預先支付還沒產生的服務』好像是不太合理。服務內容其實是最難定義清楚的,容易造成雙方不高興:
以沙發為例
有些沙發是可以拆解用電梯運送至定點再行組裝的,但有客戶就會要求沙發打上木箱再利用吊車運送,若要吊上24樓高,這一來ㄧ往的成本差異就很恐怖了。
以地板施工為例
有些客人因為建案本身狀況比較複雜,有介面整合上需求,會希望由自己的統包一併施工,或是已經有可信任工班(親戚朋友)可以協助,又或是自己想DIY等原因,最後階段才發現只有料的需求,這時再退工資又麻煩了(若工資沒事先約定更復雜)。
針對長時間交期的產品,把產品和服務的『內容定義清楚』和『分開計價』,讓客人選擇保有彈性這才是保障雙方權益的最佳方法。
